時間:2019/11/6 15:12:08 來源:餐飲杰 責任編輯:安迪
【摘要】 羊城晚報訊 記者郭起報道: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11月4日發布的《深圳市餐飲服務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2020年1月1日起,將對全市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實行累積記分的監督管理工作。
羊城晚報訊記者郭起報道: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11月4日發布的《深圳市餐飲服務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2020年1月1日起,將對全市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實行累積記分的監督管理工作。
據介紹,餐飲服務提供者獲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發證之日起,每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該周期初始,餐飲服務提供者尚未被違法記分的,初始列為甲級,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25分以上(含25分)的,降為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將查封其經營場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將結合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嚴重程度,將一次違法記分的分值設為5分、2分、1分三個級別。對餐飲服務提供者在一次監督檢查中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的,實行累積記分;或在同一記分周期中被不同次檢查中發現相同或不同種違法行為的,每次均將被記分。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在官網同步掛出的政策解讀中提到,《辦法》將食品安全管理員專業知識培訓不合格或經現場抽查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原料未依法索證、經營場所不清潔等常見食品安全違法情形作為累積記分內容,累積記分達到一定分值后對經營單位實行查封,查封后必須經過整改符合要求才能申請解封。該辦法致力解決餐飲行業普遍存在的“小錯不斷,大錯不犯”老問題,推動餐飲行業自覺學習、自律落實主體責任,有效預防食品安全隱患,加快推動全市餐飲行業食品安全規范管理工作的整體提升。